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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的定義 性騷擾防治法 性騷擾分為利益交換型和冒犯型這2種,後者比較像是提問人提到的情形,也就是當對方違反被害人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而用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任何方式,造成被害人恐懼、被冒犯,或是影響正常生活,就屬於冒犯型的性騷擾... (more...)
提問人您好: 以下僅就您的問題列出相關法律規範,以及本站現有的參考資料,希望這些知識能幫助到您。不過,考量到您可能已有實際個案需求,強烈建議尋求警察、專業律師的協助。 法律規範 性別平等教育法 除了告訴老師以外,您也可以向家長(法定代... (more...)
現行法(指跟蹤騷擾防制法正式施行前)對遭他人無故跟蹤的保障不足 新聞中提到不明男子尾隨櫃姐,這樣的行為,可能只成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對他人無故跟追,被勸阻還不聽,最多裁處3000元的罰鍰。至於刑法,無論是妨害自由罪[... (more...)
網路紅人涉嫌以Deepfake(深偽)技術,使用其他youtuber、政治人物、藝人等知名人士的臉加上成人影片(即A片),製作出假的成人影片。例如提問所述情況,蔡依林並沒有拍過成人影片,卻製作出女主角有著蔡依林臉孔的成人影片。 這個問題近期... (more...)
更新(8/14 22:03):感謝編輯提出指正,完稿後未謹慎校稿,致結論與論述不一致。已更改如下。 再次更新(2021/9/2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75號針對此事做出判決,故增訂之。 ————— 本題試問︰「現行內政部身分... (more...)
性騷擾的定義 性騷擾的定義,是指雖然沒有達到刑法上的強制性交或猥褻、趁機性交或猥褻等犯罪,但是用各種方式做出違反他人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影響他人生活。主要可以分為2種情況: 利益交換型的性騷擾 較常出現在具有權力關係的情況,例如職場... (more...)
在補習班被老師性騷擾,被害人可以依據性騷擾防治法,採取以下的法律途徑: 申訴 當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被害人可以在事件發生1年內,向老師所屬的補習班,或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但是如果行為人不明或是老師沒有所屬的補習班,則是向當地縣... (more...)
刑法對於未滿16歲人的性行為特別保護,立法者認為未滿16歲的人身心發育還沒有健全,無論是被強迫或是自願發生性行為,都會被刑法規範。 為了防治性侵害及保護被害人權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規定,醫事人員在職行職務時,如果發現疑似性侵害犯罪的情... (more...)
提問人您好:由於您的問題敘述可能有些地方需要補充,此處只就「成年的A男與未滿16歲的B女發生性行為」部分的法律責任作回覆。而如果B女滿16歲之後,A男與B女的「合意性交行為」就不會違反刑法。 與未滿16歲的人性交,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在立法... (more...)
在學校發生性騷擾申訴案件,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調查小組在調查程序進行中,應該要作成訪談紀錄,為了記錄訪談正確,學校需要錄音,並依照學校需求、是否有設備來決定是否錄影。 性騷擾事件中,處理結果的書面通知屬於行政處分,處理過程中可以舉行聽證,也...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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