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告訴乃論的犯罪,只有被害人提告訴,檢察官才可起訴、法官才可以受理判決。若為非告訴乃論的犯罪,檢察官就算沒有被害人提告訴,也應該起訴,法官也應該受理。犯罪是否為告訴乃論,立法者會在刑法分則各章的最後一條明示[1]。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