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狗、貓
寵物狗、貓的繁殖和買賣,必須申請許可並領得營業證照的業者才可以從事(實體店面應懸掛許可證,網路販售則應公告許可證號),一般民眾自行繁殖、買賣是違法的[1]。
寵物狗、貓的繁殖和買賣,必須申請許可並領得營業證照的業者才可以從事(實體店面應懸掛許可證,網路販售則應公告許可證號),一般民眾自行繁殖、買賣是違法的[1]。
野生動物
野生動物的飼養、繁殖和買賣,依照牠們的種類分成不同的規定,建議買賣前應先加以查證確認,以免觸法。
首先,野外自然環境生存的保育類野生動物,一般人不能飼養、繁殖和販賣[2]。
其次,如果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5條指定公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3],就算不是野外生存而是人工繁殖的,牠們的繁殖、買賣也必須申請許可,並領得營業證照的業者才可以進行,一般民眾自行飼養、繁殖和買賣是違法的。
其他人工飼養繁殖出來動物,則沒有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限制,一般民眾可以飼養和繁殖。但即使是可以人工飼養、繁殖的動物,仍應遵循其他法規範的管制,例如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飼主管領動物的方式與環境等[4]。
野生動物的飼養、繁殖和買賣,依照牠們的種類分成不同的規定,建議買賣前應先加以查證確認,以免觸法。
首先,野外自然環境生存的保育類野生動物,一般人不能飼養、繁殖和販賣[2]。
其次,如果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5條指定公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3],就算不是野外生存而是人工繁殖的,牠們的繁殖、買賣也必須申請許可,並領得營業證照的業者才可以進行,一般民眾自行飼養、繁殖和買賣是違法的。
其他人工飼養繁殖出來動物,則沒有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限制,一般民眾可以飼養和繁殖。但即使是可以人工飼養、繁殖的動物,仍應遵循其他法規範的管制,例如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飼主管領動物的方式與環境等[4]。
關於買賣、繁殖、飼養貓狗或野生動物的規定,可以進一步參考法律百科文章:余青慧(2019),《網路買賣寵物,是否違法?(上)——寵物狗、貓篇》、《網路買賣寵物,是否違法?(下)——野生動物篇》。
註腳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2條:「適用本辦法之特定寵物種類為犬、貓。」
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1項、第3項:「
I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但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得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許可期間,以三年為限。……
III第一項業者以外之特定寵物飼主應為寵物絕育,但飼主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後得免絕育,如有繁殖需求亦應申報,並在寵物出生後依第十九條規定,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 -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6條第1項:「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
- 保育類野生動物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定公告名錄,每2年公告更新一次。詳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19),《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108年1月9日生效)》。
- 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