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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2-23

如果撞到一個無照駕駛的車,需要負賠償責任嗎?


無照駕駛的法律責任
無照駕駛是會有行政責任的,如果是一般沒有考取駕照,而騎機車或開一般小型車,會被處以行政罰鍰,並且當場禁止駕駛;如果是無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罰鍰會更重[1]
交通事故的責任判斷與是否有駕照沒有絕對的關係
然而,道路交通的行政規則,是在規定用路人在交通上的合法性。不影響每個人都有「不能侵害別人權利」的義務,所以無照駕駛並不當然表示只要在路上發生車禍,就一定有錯。一名無照駕駛者如果都有遵守交通規則,跟另一名有駕照但超速違規的駕駛發生碰撞,超速違規者的責任較重[2]
實際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要如何判斷肇事的責任歸屬,必須要回到侵權行為的要件來判斷[3],包含對事故的發生有沒有故意或過失,所以當下有沒有注意路況、有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才是判斷交通事故責任的主要因素。

延伸閱讀:
紀岳良(2020),《守法駕駛車輛卻發生車禍,為什麼因為沒有盡到注意義務,而要負刑責?》。
林意紋(2020),《一般侵權行為(一)》。
林意紋(2020),《特殊侵權行為(三)──其他特殊侵權行為類型侵權責任》。

註腳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之1第1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八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
  2.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653號民事判決:「又依兩車在事故現場所留刮地痕、車損情況,益徵兩車發生碰撞時,上訴人機車非處於靜止狀態,而係於左轉彎時撞擊在直行之王○機車。再依現場監視錄影畫面顯示之上訴人行車距離及行車時間,王○縱具備純熟之駕駛技術,仍不足以防止系爭事故之發生,尚難以其未領有駕駛執照,認其就系爭事故之發生與有過失」。
  3.   民法第184條:「
    I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II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1條之2:「
    I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
    II 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