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漏水的修繕,需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公寓屬於法律上所謂的「集合住宅」,修繕費用的規定會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以公寓裡面發生漏水時,關於抓漏跟維修的費用怎麼辦,必須要看漏水的地方到底屬於公寓的哪裡,是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漏水,才能決定費用如何分擔。
公寓屬於法律上所謂的「集合住宅」,修繕費用的規定會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以公寓裡面發生漏水時,關於抓漏跟維修的費用怎麼辦,必須要看漏水的地方到底屬於公寓的哪裡,是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漏水,才能決定費用如何分擔。
本題中的情況,修繕費用應該如何負擔呢?
由於不確定提問人公寓的格局如何,以下假設幾種情況做討論:
由於不確定提問人公寓的格局如何,以下假設幾種情況做討論:
如果是公寓的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漏水?
如果漏水的地點在四樓,但是漏水的地方屬於公寓大廈中的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例如住戶共同使用的陽台或露台、集中擺放公用洗衣機的地方等等,會因為漏水的原因而有費用分擔的差別[1] :
如果漏水的地點在四樓,但是漏水的地方屬於公寓大廈中的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例如住戶共同使用的陽台或露台、集中擺放公用洗衣機的地方等等,會因為漏水的原因而有費用分擔的差別[1] :
當這些地方是在「因為自然使用而老化、毀損」或「天災」等不是因為特定住戶所造成的漏水,修繕費就必須要從公寓大廈的管理費或公共基金支出。若沒有管理費或公共基金,則必須由每個所有權人按照應有部分比例,分擔共用部分漏水的修繕費。
如果是因為四樓的特定住戶的不當使用或不慎造成漏水,則必須由該住戶負擔費用。
如果是四樓住戶的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漏水?
若是四樓住戶家中、或經全體住戶約定好,提供給四樓住戶專用的露台等專有或約定專用的區域發生滲、漏水,不論原因是什麼,修補、查漏費用是由四樓住戶來負擔 [2]。
若是四樓住戶家中、或經全體住戶約定好,提供給四樓住戶專用的露台等專有或約定專用的區域發生滲、漏水,不論原因是什麼,修補、查漏費用是由四樓住戶來負擔 [2]。
如果是三樓與四樓之間的樓地板發生漏水?
三樓跟四樓之間的樓地板中的管線,如果因為自然使用而老化、發生漏水,則應該由三樓、四樓住戶共同負擔修繕費用。如果是因為其中一個住戶挖破水管導致漏水,則要由該住戶負擔費用[3] 。
三樓跟四樓之間的樓地板中的管線,如果因為自然使用而老化、發生漏水,則應該由三樓、四樓住戶共同負擔修繕費用。如果是因為其中一個住戶挖破水管導致漏水,則要由該住戶負擔費用[3] 。
如果因為漏水而導致二、三樓的住戶受到損害,有什麼可以主張的權利嗎?
假設是四樓住戶對於漏水這件事有故意或過失,例如因為使用不當而導致水管破裂,或是明知水管破裂、漏水而無視、放著不修理,讓二樓、三樓的住戶受到損害,例如壁紙被淋壞、牆壁或油漆需要修補,甚至是損壞了牆上的字畫或其他財產,則可以向四樓住戶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4] 。
假設是四樓住戶對於漏水這件事有故意或過失,例如因為使用不當而導致水管破裂,或是明知水管破裂、漏水而無視、放著不修理,讓二樓、三樓的住戶受到損害,例如壁紙被淋壞、牆壁或油漆需要修補,甚至是損壞了牆上的字畫或其他財產,則可以向四樓住戶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4] 。
延伸閱讀:
雷皓明、張學昌(2018),《公寓大廈的房屋漏水由樓上還是樓下負責?》。
鍾秀瑋(2020),《樓下鄰居說他家漏水,要我負責出錢維修,合理嗎?--談公寓大廈抓漏與維修費用的分擔》。
註腳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項:「
I 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II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