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最傳統的方式是現金出資,但公司法適度放寬,允許技術作價入股[1];另外,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還可以選擇用勞務出資的方式入股[2]。
最後,公司法以前曾允許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和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用信用出資的方式取得股份,不過因為不容易界定信用的實際價值,所以在2018年公司法修法時刪除,不再允許股東用信用的方式入股了。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資的方式等,可以進一步閱讀法律百科文章:黃蓮瑛、傅雅芝(2020),《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資的方式有哪些?公司及股東各自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註腳
- 公司法第156條第5項:「股東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或技術抵充之;其抵充之數額需經董事會決議。」
- 公司法第356條之3第2項本文:「發起人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技術或勞務抵充之。」
公司法第356條之12第2項:「新股認購人之出資方式,除準用第356條之3第2項至第4項規定外,並得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抵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