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疫,大家會購買75%清潔用酒精來消毒;但政府規定未滿18歲不能買,高中社團防疫規劃,卻發現沒有人有資格購買酒精,因此提出這個問題。
我查到衛生署函釋,說明:「......作為一般手部、皮膚清潔用途(非醫療用途),含75%酒精產品,得以一般商品列管......。」
另外,清潔用酒精應該也不屬於菸酒管理法第4條的酒類。
想請問政府規定未滿18歲不得購買防疫酒精,是否有我沒找到的法律依據?以及這樣規定的目的。
如果沒有法律依據、以及合理的理由,這樣的「18禁」是不是侵害了未滿18歲人民的權利呢?
行政院衛生署96年1月23日衛署藥字第0950064131號函 :
https://www.fda.gov.tw/TC/lawContent.aspx?cid=183%26cchk=9bb4ade3-dd48-4fbf-9bf2-b2c2ebd5d1b4%26pn=7&id=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