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要放假。雇主如果確實有需要,可以經勞資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但要經勞工同意。
二、休息日係由勞資雙方協商排定,如有調整,須經勞工同意,非由雇主單方面變更。
三、如果除夕當天調移至其他日休息,除夕當日就變成正常工作日,當天就不會算雙倍薪資。
想請問計時人員都依照公司排班,屬每日工作但時間較短者,公司也有排定休假日,那麼想請問如果遇到國定假日,公司給我們填寫國定假日調休表示可行的嗎?例如除夕當天調移至其他天休息,除夕當天正常出勤,那麼除夕當天還有算雙倍薪資嗎?
一、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要放假。雇主如果確實有需要,可以經勞資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但要經勞工同意。
二、休息日係由勞資雙方協商排定,如有調整,須經勞工同意,非由雇主單方面變更。
三、如果除夕當天調移至其他日休息,除夕當日就變成正常工作日,當天就不會算雙倍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