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認為不能退貨,理由如下︰
買賣標的物「並無」瑕疵,故不產生瑕疵擔保的問題︰
所謂瑕疵擔保,係指買賣的東西具有瑕疵,此種瑕疵會影響該物之價格、效用。如果有此種瑕疵,買受人得請求減少價金或解約。
可參考,本百科文章︰〈物之瑕疵擔保(一)──意義、認定,並以凶宅為例〉、〈物之瑕疵擔保(三)──法律效果〉。
對於「考試用書」,怎麼樣算是瑕疵︰
形式上顯而易見者,才是瑕疵︰例如,破損、印製錯誤、油墨污損等,直接影響書類使用功能之瑕疵。
實質上、內容之瑕疵,並非瑕疵︰例如,作者意見與讀者不服、作者意見與實際發生者不服、文筆不流暢、用字艱澀難懂,蓋這些實質瑕疵應由買受此物之人負責,因出賣人無法擔保每一本書(與作者)都合於買受人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