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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1-23

我請UberEats外送餐點,送餐內容少了一份,應該由誰負責?


我請UberEat外送餐點,我和餐廳、UberEats的法律關係是什麼呢?
UberEat外送員取餐時,有確認餐點無誤的義務嗎?餐點在運送途中發生問題,應該由誰負責?


這個問題,涉及到接受下單點餐的對象,到底是平臺上接受點餐的店家,還是Uber Eats這個平臺。
換句話說,就是契約成立在誰之間,到底我跟誰成立食物買賣契約。

先看點餐的人與Uber之間的契約內容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去看Uber Eats的契約內容是怎麼規定。或是看發票上開立發票的人是誰來間接作為判斷標準。
契約內容依據Uber Eats這個網頁最下方的「條款」(https://www.uber.com/legal/terms/tw/)(上次更新日期:2017年12月4日)來說,觀察契約「2﹒ 本服務」內容文字,應可認為Uber Eats的使用者,是與「第三方提供商」(也就是平臺上接受點餐的店家)成立食物買賣契約。
Uber在點餐者與餐廳之間,是什麼角色?
至於Uber的角色,則是接受點餐的店家與Uber談好使用Uber Eats這個平臺,成立一個可能比較類似民法居間契約,平臺通報店家有訂單,再由店家決定是否接受訂單[1]
至於運送食物本身,則是由Uber與易得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談好,由易得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運送食物,成立物品運送契約。
在Uber Eats上面點餐,牽涉那些人?
Uber Eats一個點餐要能成立,會有四個契約(食物買賣、居間、物品運送、勞動契約),存在著五個人(消費者、Uber、食物店家、易得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真正去送貨的司機)。
消費者在Uber Eats下單,由於契約成立在消費者與提供食物的店家之間,餐點有問題的話,應該直接找提供食物的店家反應。
店家必須負起民法買賣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如果餐點內容有撒出來或者是等等瑕疵的話,消費者可以主張減少價金或是解約[2]

經過以上一連串敘述,可能還是很複雜。最後的建議是,點餐的人應該直接找店家反應,請店家負責餐點的問題喔。
至於外送員有沒有一定要先檢查餐點的義務,需要另外去看外送員與Uber之間的契約具體怎麼約定了。
 

衍生閱讀:
Workforce 勞動力量(2018),《零工經濟下的隱憂-UBER完全合法了嗎?》。
魏翊庭、賈寶楠、侯俐安(2016),《UBER外賣來了!送餐市場 土洋大對決》,聯合報Focus。

註腳

  1.   Uber Eats(n.d.),《UBER eats優食平板教學手冊與常見問題》。
  2.   民法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林希庭(認證法律人) 2018-11-30 13:24:01
可以理解成:店家委請易得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運送食物,如果餐點在運送途中翻倒,消費者仍可以向店家請求餐點?餐點損失由貨運公司、店家另外處理? 謝謝詳盡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