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你和男友是六親等的旁系血親,原則上依民法規定是不能結婚的。
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本文規定,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不得結婚。
再參考民法第967、968條可以得出上面的親系圖,你和男友的親屬關係屬於六親等旁系血親,
因此除非依照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的但書規定,也就是上圖1到6的關係有任一條是因為收養所產生,
否則你和男友在法律上是禁止結婚的。
結論:你和男友是六親等的旁系血親,原則上依民法規定是不能結婚的。
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本文規定,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不得結婚。
再參考民法第967、968條可以得出上面的親系圖,你和男友的親屬關係屬於六親等旁系血親,
因此除非依照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的但書規定,也就是上圖1到6的關係有任一條是因為收養所產生,
否則你和男友在法律上是禁止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