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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1-15

遊戲帳號買了之後卻被盜用


我跟賣方是在線上交流的,當初就是說要賣號,給我看了帳號裡面有的東西後達成買賣協議,錢繳了之後也有綁帳號給我,可是我一陣子沒有登入再登入發現我的帳號被盜走了,賣方一開始說可以幫忙找結果我發現我拿小號去加被盜走的帳號,對方同意加我好友。
後來賣方才跟我說他沒有要求前號主傳登出綁定帳號的影片給他,導致我這裡被盜用,請問可以告嗎


盜用遊戲帳號,可能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
網路上購買帳號,應慎防賣家
實際上常有賣家賣出遊戲帳號後,再趁機登入更改密碼或賣掉裝備,讓買家實際上沒有買到帳號,或者是買到一個0等又沒有裝備、根本不值錢的帳號[1]。這些都涉及犯罪行為。
帳號被盜用,可能會有哪些問題?
如果帳號被盜用,進一步被竄改密碼,甚至賤賣虛擬寶物,則盜用帳號的人可能會觸犯無故變更電磁紀錄罪[2]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由於您的問題涉及到具體個案的情況,以及在您的個案中是否及如何訴諸具體的法律行動。例如如何撰寫法律書狀、如何舉證,以及過程中可能有需要注意法律上時效、費用的問題,這些都需要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視您的具體情況提供諮詢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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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王琮儀(2021),《電腦與網路的犯罪(上)──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基本概念》。
王琮儀(2021),《電腦與網路的犯罪(下)──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具體類型》。

註腳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89號刑事判決:「甲◯◯則分別將原註冊登記之GMAIL及臉書登入之帳號、密碼交予乙◯◯及丙◯◯後,甲◯◯仍繼續登入上開遊戲帳號,致使乙◯◯、丙◯◯因同時有數人登入而遭剔除下線,並拆除該網路遊戲角色之裝備。」
  2.   中華民國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