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罪的要件,是要在多數人或是不特定人有可能看見或聽見侮辱的情形下,對別人進行不涉及敘述事實的言語謾罵,或用動作、文字圖畫表達謾罵的意思。
所以如果是在課堂上,在多數學生面前罵「混帳」,確實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罪的要件,是要在多數人或是不特定人有可能看見或聽見侮辱的情形下,對別人進行不涉及敘述事實的言語謾罵,或用動作、文字圖畫表達謾罵的意思。
所以如果是在課堂上,在多數學生面前罵「混帳」,確實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
教師能否「暫時保管」學生的物品?
在校園中的「沒收」,跟法律上的沒收其時不同。俗稱的沒收根據相關法規是「暫時保管」,針對合法,但可能有礙學習或教學的物品,校規可規定由教師暫時保管。例如漫畫書、玩具、手機等物品,可能會在教師授課時造成學生分心的東西,而不屬於法律上所禁止的違禁物。
教師可以暫時保管,而不能侵害學生對於物品的所有權。等到沒有妨害學習或教學疑慮的時候,教師再將保管的物品發還給學生,或通知學生的監護人領回[1]。需要注意的是,教師或學校代為保管學生物品的時候,必須要妥善保管、不可損壞[2]。所以1個禮拜是否是合理的期限,不無疑問,建議與學校溝通。
在校園中的「沒收」,跟法律上的沒收其時不同。俗稱的沒收根據相關法規是「暫時保管」,針對合法,但可能有礙學習或教學的物品,校規可規定由教師暫時保管。例如漫畫書、玩具、手機等物品,可能會在教師授課時造成學生分心的東西,而不屬於法律上所禁止的違禁物。
教師可以暫時保管,而不能侵害學生對於物品的所有權。等到沒有妨害學習或教學疑慮的時候,教師再將保管的物品發還給學生,或通知學生的監護人領回[1]。需要注意的是,教師或學校代為保管學生物品的時候,必須要妥善保管、不可損壞[2]。所以1個禮拜是否是合理的期限,不無疑問,建議與學校溝通。
延伸閱讀:
蔡文元(2020),《什麼是公然侮辱罪?》。
法律百科問答,《老師有權利保管學生的物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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