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則上必須用新臺幣付薪水給員工
勞動基準法(俗稱的勞基法)有規定,公司支付勞工薪水要用法定通用貨幣[1](也就是新臺幣),如果雇主跟勞工之間有在契約中約好,可以用部分商品代替薪水,雇主才可以用商品代替薪水。
前提是,這些商品代替的金額必須公平合理、而且是勞工跟家屬會需要的東西。
勞動基準法(俗稱的勞基法)有規定,公司支付勞工薪水要用法定通用貨幣[1](也就是新臺幣),如果雇主跟勞工之間有在契約中約好,可以用部分商品代替薪水,雇主才可以用商品代替薪水。
前提是,這些商品代替的金額必須公平合理、而且是勞工跟家屬會需要的東西。
要求員工分攤過期商品應受罰
從前面提到勞基法的規定來看,雇主如果是要求員工買下過期產品,甚至威脅說會有不利的後果,用已經無法販賣的過期商品來替代薪水是明顯不合理的,雇主這樣的行為極可能已經違反勞基法,依法將面臨2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2]。
從前面提到勞基法的規定來看,雇主如果是要求員工買下過期產品,甚至威脅說會有不利的後果,用已經無法販賣的過期商品來替代薪水是明顯不合理的,雇主這樣的行為極可能已經違反勞基法,依法將面臨2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2]。
建議勞工進行申訴
面臨雇主扣薪、要求員工購買過期商品的行為,員工可參考文章:侯嘉偉(2021),《勞工申訴可以保密嗎?——勞資爭議的各種申訴管道》所介紹的管道,向有關機關進行申訴。
面臨雇主扣薪、要求員工購買過期商品的行為,員工可參考文章:侯嘉偉(2021),《勞工申訴可以保密嗎?——勞資爭議的各種申訴管道》所介紹的管道,向有關機關進行申訴。
延伸閱讀:
法律百科問答,《公司商品快過期,要求員工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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