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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1-22

請問看電影遇到旁邊的人一直講話或是使用螢幕很亮的手機或平板或手錶,怎麼合法制止對方呢?會不會被告?


看電影的時候時常遇到附近的人講電話、聊天,或是一直窸窸窣窣摩擦塑膠袋吃東西,或是一直使用有螢幕會反光的電子設備,像是手錶、手機等物品,嚴重妨礙觀影過程的專心程度。

請問受影響的觀眾,到底如何合法處理這樣的問題呢?可以自己過去輕聲制止對方嗎?
還是應該請電影院人員去制止?可是這樣自己就沒辦法看到這段時間的電影了,應該也不是個好方法?

但會不會因此被對方告傷害或侮辱或誹謗,或是遇到其他法律問題呢?到底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感謝!


此處(這樣的案例,也會發生在小吃店內甲、乙爭執座位、長途航空中甲、乙因小孩吵鬧而產生爭執)涉及兩個消費者之間的衝突應如何解決,我們可以注意到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如下︰

  甲消費者與A電影院成立一消費關係,乙消費者亦與A電影院成立一消費關係,但甲、乙間並不存在任何法律關係。

當甲對於契約的實現,例如觀賞電影、吃飯、安靜的航程,受到契約外第三人乙的干預時,妥適的解決方式為,甲對於契約相對人A主張依照契約負有排除此等狀況之義務,如果A不排除此等情況,將使甲無法依照契約獲得完整的給付,A便構成債務不履行,甲得對A主張解約並請求損害賠償。無論如何,因為甲、乙間不具備任何法律關係,因此,甲無權請求乙為任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