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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1-24

我的房客(有毒品前科)在房間裡面使用藥物過量(施打毒品)致死,他非自殺,請問我的房子會變成凶宅嗎?


我的房客(有毒品前科)在房間裡面使用藥物過量(施打毒品)致死,但非自殺,請問這情況我的房子會變成凶宅嗎?


提問人您好:
以下僅就您的問題,列出相關的法律爭議或規定,以及本站現有的參考資料,希望這些知識能幫助到您。不過,若您已有實際個案需求,例如已經與其他房客之間針對房屋狀態有所爭執時,則須尋求專業律師的個案協助。

「凶宅」的定義
多認定所謂的凶宅是指「曾發生非自然身故情事的房屋」,而其中的「非自然身故」,是例如凶殺、自殺(上吊、跳樓、燒炭……)等狀況。
用藥過度在實務上算凶宅嗎?
實務上針對房屋租賃期間,房客因用藥過度而死亡,房屋是否會變成凶宅的爭議,認為除非能夠證明該房客是用過度服藥的方式來自殺,否則用藥過度造成死亡這件事應該是意外,而不屬於上面所說的「非自然身故」[1]
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意外用藥過度的情形不被法院認定成非自然身故,則後續買家、租客固然不能主張房屋是凶宅,而請求減少價金/租金,相對來說房東若對身故房客的繼承人求償,也可能不成立。

 

延伸閱讀:
喬正一(2021),《什麼是凶宅?》。
喬正一(2021),《凶宅的範圍怎麼認定?》。
喬正一(2021),《租出去的房屋變凶宅怎麼辦(一):房客在租屋處非自然死亡,房東可以依據哪些規定主張權利?》。
喬正一(2021),《租出去的房屋變凶宅怎麼辦(二):房東可以向房客的繼承人求償嗎?出租前有什麼方法保護自己呢?》。

註腳

  1.   相關判決可參考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字第302號民事判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60號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