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俗稱的無薪假,勞動部的確有加以規範,並推出範本讓勞雇雙方遵守,規定可以參見「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範本可以參見「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第6條有明確規定: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每月的工資仍然不可低於基本工資。再來,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1、27與79條第1項第2款,雇主應該要給付勞工基本工資,若持續不給付的話雇主會被主管機關處以一定的罰鍰[1]。
或許您可以參考侯嘉偉2021年這篇《勞工申訴可以保密嗎?——勞資爭議的各種申訴管道》。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