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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1-22

收到傳票要出庭


我今天台灣的家收到傳票
可是我人現在 在日本留學 我該怎麼處理呢??
出庭的日期是5/30號

由於在fb平台出言不遜導致被告


匿名(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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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 13:58

建議您的家人趕緊以書面代為說明在日本讀書無法到案(註明傳票上的案號),用雙掛號郵寄給傳訊的機關(法院或檢察官),免得被通緝。

林芮毅(進階會員) 2022-05-21 00:13:43
謝謝您的建議!我的姊姊已經馬上幫我寫好了
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2-05-21 02:02:17
誹謗罪是輕罪,可以和解撤告。如果覺得出言不遜,能否向對方表達歉意爭取撤回告訴,請自己考慮。否則在10年追訴權時效內,無法結案,您回國後仍須面對。
林芮毅(進階會員) 2022-05-21 10:21:36
我想請問這個會有前科的問題嗎?
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2-05-21 10:31:47
如果撤回告訴,案子就結束了,沒有前科紀錄。
林芮毅(進階會員) 2022-05-21 10:45:00
假如對方沒有意願和解 後續會變成什麼樣的流程呢? 起因是這樣的: 去年7月某週刊有在臉書上傳影片有關疑似藝人緋聞相關的新聞 ,我看完影片後留下 在當時新聞底下留言「越會裝清純的 越犯賤」 。
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2-05-21 12:43:42
如果對方不肯撤告,那就只能面對審判了。結果如何?無從預測。假使法院認為傳不到庭需要通緝,外交部可能會撤銷護照。
林芮毅(進階會員) 2022-05-21 13:01:49
謝謝您的回覆!非常感謝! 讓我心裡有個底😓。 雖然我是很想回去面對清楚 。 但是還是希望能把語言學校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