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説你「心地不善良」,你回他「既得利益者」。不能僅憑這兩句話就認定是妨害名譽,需要從整個溝通的過程和前因後果來作綜合判斷。彼此討論難免會有情緒,興訟並非良策,總以心平氣和解決問題為首要。
各位好,我最近在FB留言,開始時,當對方反駁我的時候,我說了一句
" 不是,你確定這樣的合約沒問題嗎?那你可以來跟我簽嗎?我準備一模一樣的合約給你(笑臉符號)"
然後他就說"都說你心地不善良了,你這麼傻都不簽了我怎麼會簽?"
後面漸漸地吵了起來,然後我說我疑心病重一點都覺得你是既得利益者了,後面就繼續吵。
其他內容不提,我自己想想比較有問題的是我說"既得利益者"這句話,因為後面吵到互相留言說要提告,想請問的是我這句既得利益者會被告妨礙名譽或公然侮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