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司章程訂定股東會用視訊會議的方式;但為了因應天災(例如Covid-19疫情)等情形無法召開實體股東會,即使公司的章程沒有訂定,也可以由經濟部公告,讓公司在一定期間內,用視訊或其他公告的方式開會[1]。
至於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考量到股東的人數比較多,雖然也開放視訊股東會,但要另外符合金管會所訂定的規定,才可以召開視訊股東會[2]。
附帶一提,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在公司章程訂定用視訊會議的方式開股東會,甚至用書面的方式進行股東會,以節省成本、提升公司效率[3]。即使章程沒有訂,如果遇到天災、事變等情形,一樣可以在經濟部公告的期間內召開視訊股東會[4]。
註腳
- 公司法第172條之2第1項:「公司章程得訂明股東會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但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公司於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公告之方式開會。」
- 公司法第172條之2第3項:「前二項規定,於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應符合之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相關說明可以參閱黃蓮瑛、張祐寧(2019),《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特色?適合怎麼樣的企業組織?》。
- 公司法第356條之8第1項:「公司章程得訂明股東會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但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公司於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公告之方式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