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保密條款,通常要依契約規定支付民事違約金。參考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13號民事判決理由的説明,違約金有損害賠償總額預定性質和懲罰性質兩種型態。您所說的情形,究竟屬於哪種性質?薪資事項是否在保密範圍之內?有無涉及刑法第317條洩漏工商秘密或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洩漏營業秘密的刑事責任問題?這些都需要按照契約內容和具體情節進行研判,本站無從提供答案。建議您向專業律師諮詢,以利保障自身權益。
當初簽署營運保密條約,我並沒有認真看清楚就馬上簽了,當時人事也沒做講解…我以為是不能把餐廳的秘方說出去而已…
所以我在公司裡向友人透露我薪資多少抱怨薪資低,然後也抱怨公司上的事,都被監視器錄音,離職後老闆馬上說要提告,說我違反保密條約。
請問民事上我大約會被判多少?會有刑事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