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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2-27

實習教師有薪水嗎?


要拿到教師證一定要去實習,但學長姊們說實習的時候都沒有薪水,有些人晚上假日還要去補習班打工或接家教賺房租、生活費。聽說現在當實習老師會有薪水了,是真的嗎?會有多少?還要繳學分費嗎?


教育實習是師資生取得教師證書的必要階段之一[1],但因為是以「師資培育在校生」的身分,到高中以下的學校實習半年(一學期)[2],所以還是要先向原本的師培大學繳納4學分的學分費[3]

然而,6個月期間必須全職在學校實習,沒有收入,對許多實習老師而言,經濟負擔相當沉重,因此教育部有訂定辦法編列預算,從2022年1月起,實習教師每個月可以領5,000元的教育實習獎助金,最多領6個月[4]


關於實習教師的工作內容,以及如何成為正式教師,請進一步參閱:楊舒婷(2023),《如何成為正職教師?沒通過教檢、教甄也可以教書嗎?》。

註腳

  1.   師資培育法第11條第1項:「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造具名冊,送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一、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二、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
    三、通過教師資格考試。
    四、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
  2.   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5條第1項:「本法所定半年教育實習,以每年八月起至翌年一月,或二月起至七月為起訖期間。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3.   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25條第1項:「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育實習,得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向實習學生收取相當於四學分之教育實習輔導費。」
  4.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第5點第2第1、2目:「補助內容:……(二)補助教育實習獎助金:
    1、補助期程:每年二月至七月及八月至翌年一月。
    2、補助基準: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實際修習教育實習,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五千元,至多支領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