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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1-24

請問後來訂購的800元蛋糕可列為向亞尼克請求給付遲延的損害賠償嗎?


為慶祝爺爺95歲於2月19日的生日,在2/14或是2/15向亞尼克蛋糕店電話訂購一個生日蛋糕(882元尚未付款)。在訂購時確認會在2月19日晚上6點前去取貨。未料,2/19早上收到亞尼克的門市人員通知,當日的蛋糕在運送途中損壞,無法如期提供所訂購的生日蛋糕。店員提供2個方案:1取消訂單。2.用生乳捲替代。因為是要慶生所以就不考慮用生乳捲取代,後來另行訂購葡吉800元的蛋糕


匿名(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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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17:51

法律百科文章,「消費、借還錢、契約」領域,「各類契約」主題項下,有一篇題目是《店家無法將約定好的商品如期交貨,我該怎麼辦?》的文章,和本件提問內容類似。請您參閱即可瞭解。

 

甄念嫻(進階會員) 2023-02-26 03:22:21
您好~謝謝您的回覆,我之前就是看到您所說的這篇文章和我的情況很類似,但是因為尚未付款,不知符合延遲的損害賠償,如果符合,可以要求的損害賠償為何?謝謝您
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3-02-26 10:19:01
所謂賠償損害,不外乎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失兩個方面。本件是單純的消費爭議問題,主張受到精神損失是極其困難的,至於財產損失,因為882元蛋糕價款尚未支付,實際上並沒有損失,很難算出什麼樣的數據作賠償基礎。當然,消費者有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是,金額不大,標的很小,耗費時間與金錢(律師或許也不願意接案),得不償失。
甄念嫻(進階會員) 2023-03-03 12:39:30
謝謝你的回覆~身為消費者,這中間的周旋我就不多贅述了~後來這件事情一開始客服堅持沒有其他的補償措施.我就跟他說我有要求損害賠償的權益,他去跟主管請示後,結論就是補償我一份3百多元的點心~其實補償什麼,並不是我打去申訴的重點,重點是商家對於消費者的責任,不該是敷衍的態度~如果最後真的不了了之,至少我了解自己的權益並且可以為自己發聲,更何況還有法律百科當我的智囊團,這就是我最大的收穫~再次的謝謝為我解答的大家,謝謝~
匿名(認證法律人) 2023-03-04 09:06:17
勿客氣! 消費者有時候的確需要積極主張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