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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2-22

寄送電子郵件給多人時,未使用密件副本,透露所有參與者的電子信箱帳號,會有什麼法律問題?

匿名(進階會員) 基本人權‧政府個人資料保護 2023-03-07 18:05

參加活動難免需要提供電子郵件帳號給主辦方。

但如果主辦方回傳的信件,把所有參與者的電子信箱都放在收件者欄位,而沒有使用密件副本的功能時,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主辦方會違反個資法或其他法令嗎?

電子信箱被曝光的人,該怎麼向主辦方提起什麼法律要求嗎?是向主辦方提起損害賠償,還是要求把外流的資訊銷毀(但不知如何做到),還是有其他主張可以運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