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跟生母之間是「直系血親一親等」,也就是靠真實血緣成立的「自然血親」(民法第967條),因此,生母與養父有無結婚、姓氏是否相同,都不影響您和生母之間的關係。假若日後您不幸較生母先行離世,生母仍為您的繼承人而得繼承您的財產;同樣的,生母離世後,您也是她的繼承人(民法第1138條)。
至於養父與您之間雖然同樣屬「直系血親一親等」,但不同的是,這是屬於「法定血親」,也就是您們實際上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透過法律成立親屬關係,因此,養父在法律上就是您的父親,如此一來,養父過世後,您也是養父的繼承人,享有繼承相關的權利義務(民法第1077條),當然也適用特留分的規定。
*參考法條:
民法第967條第1項:「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民法第1077條第1項:「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