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在研讀《建築法》§11時,關於法定空地之面積計算定義有些困惑,以下方情境舉例:
基地面積 100坪,假設法定建蔽率為60%
則建築面積不可超過60坪,法定空地面積為100×(1-60%)=40坪
此狀況下,建築面積:法定空地面積=6:4(即3:2)
倘若起造人決定不蓋到法定建蔽率上限,而是蓋了45坪的建築面積
此情形下的法定空地面積為下列何者呢?
1)不論建築面積為何,法定空地面積皆為100×(1–60%)=40坪
→ 建築面積45坪、法定空地面積40坪、自行留設之空地面積15坪
2)法定空地面積以(1–法定建蔽率)/ 法定建蔽率 之比值計算
法定空地面積=45×(2/3)=30坪
→ 建築面積45坪、法定空地面積30坪、自行留設之空地面積25坪
以上問題請教,煩請各位替我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