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有點長 希望能給個答案 直接說白雖然判決結果尚未出來 但學校處理事情不公平)
A同學在學校被被B同學毆打!原因是這樣的 他們是同一班 B因不太懂得社交而沒什麼朋友 而大家也因各種原因各自討厭B 有時同學就會故意說話激怒他(他們從不侮辱、人身攻擊)而壓死B最後一根稻草的就是A A因為之前有段時間跟B交情不錯 B總是會跟A說他要減肥 啊那天中午A就無聊跟B說不是要減肥? B就衝過來狂打A的頭跟勒脖子 導師看到後馬上制止帶兩人去學務處(我是C同學那時候因為在他們兩個中間 導師把我當見證人也帶去學務處)在途中我跟A關係比較好就跟A說沒事不要去惹B A就跟我說啊就問一下反正剛才都是B動手他會被記大過(我們很小聲的再說 也跟B離有一段距離)B好像就聽到突然衝回來繼續打A一樣是頭跟勒脖子 但他們身材有差距 A被勒脖子的時候掙脫不開來 我們在旁邊的拉也拉不開 A臉已經紅了就直接咬B的手 直到見血B才鬆開加被拉開 之後就到學務處處理 之後A去驗傷驗出腦震盪加頸部頭皮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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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
1.A會有責任嗎?被B勒的時候反咬算正當防衛嗎?
2.B這樣算有刑事責任嗎?能反告傷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