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訂購講義時,廠商會給老師講義範本,而老師用不到的講義會給學生做複習。 上課前,講台上放了一疊複習講義,同學們出於好奇去翻閱,這時A同學看著我對其他同學說「有些人就不會讀講義,不知道為什麼還要來拿,真是浪費資源,讀了又沒用」,並於隔天跟另一位同學說了類似的話,這樣構成侮辱罪嗎?
A同學說的是「有些人」,並未指明是誰,沒有特定對象,無從追訴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