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主張請求減少價金:
(1)鏡頭的入塵、刮傷或發霉,「可能」會被對方主張依民法354條1項「不得視為瑕疵」,但交易過程中您有詢問過對方「是否有入塵、刮傷或發霉」,而他回覆是「都沒有」,因此可以解釋為「沒有入塵、刮傷、發霉」是他所「保證之品質」,因此實際賣給您的鏡頭可以認為是欠缺賣家所保證之品質,具有瑕疵。
(2)關於瑕疵擔保的請求,依照民法359條規定,可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解除契約需非顯失公平)。
(3)後續需要有告知瑕疵以及主張減少價金的流程,若進入訴訟,也都會需要舉證來證明,因此相關郵件、對話紀錄、照片影片等都需要保留證據。
2.程序上會以民事訴訟為主,但在此之前會建議做正式存函催告(確保有在法定期間告知瑕疵的證據),如果賣家是「二手店家」,還有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可能,可以尋求消費爭議途徑處理,但若是一般私人,只能提民事訴訟來做最終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