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 雇主說週六、日不補班,欠的補班用週一到週五加班抵掉,請問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如果有要怎麼反抗? 問題二 上下班打卡鐘快了五分鐘,但沒有提早下班還要配合打卡鐘的時間早五分鐘上班,中午休息也沒有多休息五分鐘更沒有加班費,請問這樣要怎麼處理? 雇主只給一個說法是不會調加上很麻煩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