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人你好
本案依照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陸、勞動條件基準」以下規定,有以下情形,供你參考:
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約定的工作時間而未達勞動基準法所定正常工作時間部分之工資,由勞資雙方議定。例如:上述法定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勞資雙方約定每日工作5小時,某日因為工作需求,當日做滿6小時,該1小時工資應該如何計算及給付,由勞資雙方議定,但不能低於最低法令明定的標準。
超過該法所定正常工作時間部分及於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給付工資 。例如:上述法定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勞資雙方約定每日工作8小時,某日因為工作需求,當日做滿9小時,該1小時工資雇主應該要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