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期間因為車禍 心情不好 生活受影響 也因此沒辦法從事之前的工作
車禍經過是這樣 對方全責 但對方是開公司的車 而我方有受傷 現在已經有以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在走訴訟流程 主要是因為我們不明白法律相關資訊 包括寫訴狀、提告求償等等 所以有聘請律師
只是現在有個問題 就是跟律師貌似有些誤會 導致律師想解約 但後來律師又改口說不解約一樣照辦 但心態上很明顯就不一樣了 如果律師要抱持這樣 我寧可談妥解約 可是後來律師又堅持繼續受任 想請問這樣是可行的嗎?有沒有辦法成立律師所提的解約呢?
因為案件有點麻煩 很多自身資料都不是很齊 或者是說不知道怎麼去爭取一些應有的資料 但現在與律師相處的不愉快 很多事情 變成更難以有答覆或是積極處理、溝通 不知道有沒有人也有遇過類似的事……
說真的現在這樣我不知道怎麼辦?還是有沒有什麼相關單位或管道能夠提供幫助?我真的很需要 當初請律師就是因為太多事情不了解 需要有人能夠提供幫助或教我怎麼做能為自身權益發聲
而不是變成現在這樣 還要看律師臉色 如果我真的說錯什麼可以說 我可以溝通也可認錯 但律師只表態準備在法庭上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