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三字經可能涉及妨害名譽,除了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也可以依民法請求賠償。
客人罵三字經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1]
客人罵三字經的當下,只要多數人或是不特定人有可能看見或聽見,就構成「公然」。
也就是說,即使其他同事或客人沒聽到,如果事發地點是公共場所,隨時可能有人聽到,就符合公然的要件。
也就是說,即使其他同事或客人沒聽到,如果事發地點是公共場所,隨時可能有人聽到,就符合公然的要件。
三字經是不涉及敘述事實的言語謾罵。
即使客人罵三字經的當下沒有直接指出你的名字,只要從當時的情況可以判斷知道誰被辱罵,就構成「侮辱」。
即使客人罵三字經的當下沒有直接指出你的名字,只要從當時的情況可以判斷知道誰被辱罵,就構成「侮辱」。
受害者可以依民法第195條[2]請求精神賠償以及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
客人謾罵三字經的行為,屬於不法侵害他人名譽的行為,侵害人格權。
除了構成刑事犯罪,也同時構成民事的侵權行為。受害者可以一併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
客人謾罵三字經的行為,屬於不法侵害他人名譽的行為,侵害人格權。
除了構成刑事犯罪,也同時構成民事的侵權行為。受害者可以一併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
延伸閱讀:
蔡文元(2018),《什麼是公然侮辱罪?》
雷皓明、張學昌(2018),《什麼情況可以告對方「精神賠償」?》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