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不處罰「過失」毀損罪。由於溝通不良而誤砍地主樹木,並非出於故意,會有民事賠償責任,不構成犯罪。樹齡影響賠償金額,是否百年老樹,可作鑑定,地主一面之詞,沒有拘束力。
請問一下我母親高齡73歲與地主 87歲溝通處理地主土地上的一顆樹時﹒地主同意我母親處理﹒結果我母親透建商人員砍了地主的老樹﹒地主告知那顆樹已於百年﹒要對我母親及建商砍樹的人員提告﹒但經相片看來僅是小小一顆中型小樹只有幾圈看不清楚的年輪非百年﹒請問我母親會列為被告嗎? 地主可以說百年樹就百年樹嗎?這樣的罰責是多少?我們住在雲林縣崙背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