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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2-27

想請問加班後的補休能不能勞工自己安排時間?

匿名(一般會員) 勞動‧工作工時 2024-01-30 12:58

如題,我們公司加班雖然可以選加班費跟補休兩種,但是主管口頭上都會要我們選補休,目前已經累積4X小時補休卻不能自行運用,只有在排假表時讓公司安排補的日子,等公告後我們才知道什麼時後補休。
我有事想用補休不能用都只能逼我請事假,這樣有合法嗎?
感謝解惑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勞工有正當事由可以請假。第32-1條規定,勞工有延長工作時間的事實(即加班),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雇主應依勞工工作的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至於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

如果有涉及法令適用或須要溝通協調事項,建議可以詢問所轄勞政主管機關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