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請問我已成年 我母親生前仍冠夫姓 依照法律,我是否能改從母親的原姓氏呢?
按照提問所述情形,您可以根據民法第1059條第5項第2款規定辦理變更姓氏。這是「親子非訟事件」,屬於家事事件法第104條第1項第2款及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101條第2款的範圍,您可向住所地的法院提出聲請,由家事法院(或家事法庭)審酌裁定。其進行的手續,可向該管法院的聯合服務中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