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盜刷兩萬多,起初以爭議款向銀行申請。
銀行查詢後建議我去報案,因為交易驗證碼必須要由我手機接收,才有辦法完成交易。
但我很確定不是我自己刷的!現在與另一半同住,他也說不是他刷的!但我在他手機相簿發現我的信用卡及證件被他翻拍,沒有遺失。
目前已報警處理。
想詢問
若只翻拍證件,能拿去地下借款或當保人的可能嗎⋯想與他簽一份切結書來保護自己,請問切結書具有法律效應嗎?還有切結書的格式大概是怎麼樣😭
刷卡的部份若真的是他,我有沒有被當成共犯的可能…
目前報案是 妨害電腦使用告訴 還在偵查中
請問這種情況還能向對方提出什麼告訴
要求什麼賠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