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就讀國立大學的學生,目前居住於學校宿舍中。宿舍內冷氣已損壞多時,曾於3/28報修至今仍未修繕完成。而5/3因維修人員更換冷氣機組後不停漏水,故再次填寫維修單,學校維修單內有一選項,即學生是否同意在未留守寢室時,由宿舍管理人員陪同維修人員進入寢室維修。我填寫不同意。然而回寢室時發現自己的東西有被動過,故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維修人員於5/6在沒有宿舍人員陪同下擅自進入寢室內,且至今冷氣沒有被維修完成。想詢問在冷氣損壞長達一個月以上且維修人員擅闖寢室的情況下,學生得以何種法律依據向承包商以及學校提出訴求?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