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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07-16

遲到1.2分鐘,被要求要上滿半小時

匿名(一般會員) 勞動‧工作勞工 2024-05-17 09:23

您好,想請教兩個問題:
1.遲到
我們公司採彈性兩段式工時,上班時段分為8:30/9:00,則下班時段為17:30/18:00,並有累計20分鐘遲到緩衝時間,以三次為限,不扣薪資,近期公告8:30時段若遲到則強制上9:00的時段,並呼籲我們提早10-20分鐘上班,我們採用手機打卡系統要連接公司WIFI才能打卡,有時候會連不上線,導致無法打8:30前的卡,被迫18:00才能下班,請問這部分有法可循嗎?公司找了個人資顧問,引導HR做公告並使用勞資會議簽到單,當做勞資溝通的正向證據,這部份我們並沒有被保護,也沒有反對的餘地。
2.特休被扣餐費補助$50元,這部分為什麼可以扣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