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從2000/8/1起在A幼兒園工作至今約24年,但2005/7/1後因勞退新制開始,我選擇以新制繼續投保,因此舊制應有約5年的年資,後因學校土地重劃被徵收,而被迫搬遷到新址後更改校名為B幼兒園,投保單位也由A改為B,但老闆仍是同一位,後來原老闆去世,由兒子接管學校,因此學校負責人改為媳婦的名字。 我目前年齡是59歲(54/9),已符合舊制請領條件(二)年滿55歲且共作15年以上。 Q:1.若我現在沒有先申請領舊制的退休金,是否會有舊制5年內未申領喪失請領權利的狀況?
Q:2. 還是我可以等到明年滿60歲時,再一起申請新+舊退休金? Q:3.若雇主不願讓我先請領舊制退休金,我可以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