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設置足以妨礙交通之物,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消除障礙外,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依照同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由警察機關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