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行車記錄器上發現我妻子跟她的前男友一起開車到汽車旅館,在旅館內相處了3小時多,還有我妻子和他前男友的電話錄音,電話內容中有透露出不尋常的關係,以及她的前男友匯錢給她的銀行紀錄,請問現在沒有通姦罪替我主持公道了,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