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我自願離職做到昨天(7/10),老闆沒給我簽自願離職書。今天(7/11)老闆娘他們聯絡我讓我去簽名。因為工作地方離家裡很近,所以我讓他把自願離職書準備好後跟我講,我就立刻過去簽,比較不浪費時間。結果一直沒跟我講,我就沒去簽。晚上21:30老闆娘說問律師這樣算曠工要告我,可以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