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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2-27

請問被主管約談,告知因之前給我的薪水太高,現在工作量沒那麼大,所以要減我的薪水,請問該如何維權?


敝司是承包大型公共建設的工程公司,7月任職剛滿2年,主要是工務行政相關文書作業,原單位是需要常常加班,但我們通常沒有申報加班,因為主管說報太多加班會影響我們的考績,所以她希望我們不要報加班,大家也都配合。這2年我一共被主管主動調薪3次,連同全勤、伙食津貼,薪資約44000左右。5月20日被調到新專案,但前3週又臨時被叫回去原單位支援,要計算工程圖面面積及各材料數量。因本人數理能力不好,努力嘗試計算一週後,工作成果不如預期,於是主動跟主管回報,請求調回新單位原本文書相關職務,被調回後,上週五突然被主管約談,告知我因為工作能力不如預期,加上她覺得她之前給我的薪水太高,所以要嘛就是我要再兼任其他職務,不然就是被減薪,預計減薪幅度5000左右,而且她還說過去2年我也一直未達到她的期望。我以為每次我被調薪是因為我工作表現被肯定,所以主管才會主動寫【調薪升等申請表】幫我調薪,沒想到她竟然說我一直沒達到她期望。我無言的是,公司的調薪升等表中,有一欄要填寫調薪/升等的理由與事實,如果我工作表現不如預期,她為何調我薪水,還調了3次。她說她會再請總公司人資給我減薪的同意書,請問如果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