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司因資安問題導致今年四月至今人事系統異常,導致約定發薪日對應大小夜值班費將延期發放於下個月發薪日,想請問各位專家這樣是否符合勞基法?醫療院所表示若有資金週轉困難,則會提供10000-20000的預支薪水之方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