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描述 請求法律高手解惑
民事訴訟 需要鑑定
這家公司是我上網找的 鑑定費也是我付的
營利單位 是民間公司
做出來的鑑定報告全是誤判 含糊不清
法官開庭也說自己看了幾次還看不出問題所在
因為荒謬的鑑定報告﹒訴訟因此又拖延兩年(辯論 換鑑定單位 排時間 出報告 再開庭)
換了另一個"非營利"鑑定單位才還原真相
對方敗訴負責第二次鑑定費用
我這個倒楣鬼要自己吞掉第一次鑑定費(六位數)
我想把這份錯誤的鑑定報告公開於網路給有相同問題的民眾做警惕
這樣做會有可能違法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