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款人有沒有報案跟對你提出告訴,都會在起訴書的證據清單看到這些人的匯款資料。
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處理這件事情。
總共被騙59萬,當初還不知道是詐騙集團,在註冊詐騙集團APP時,除了要實名制(上傳身份證)外,詐騙集團就有說要在投資APP上傳金融帳戶是獲利提領用的,我就用我的薪轉戶彰化銀行帳號上傳上去。
7/29轉兩筆五萬元給他們(我是用星展銀行理財型房貸帳戶轉過去的)當天有做出金的動作提領2萬-7/30有到我的彰化銀行戶頭-然後我當天就轉到星展帳戶還錢,因為怕生利息。8/7面交49萬。8/19報案。然後8/20試著想把自己投入的本金拿回來有試著做出金的動作提領5萬4千元-8/21也有到我的彰化銀行戶頭-當天8/21也有把5萬元先轉回我的星展還錢,另外四千分別於8/21領2千跟8/25領2千出來當生活費。9/4號配合警方抓車手後幾天都在看網路詐騙、投資詐騙的文章,然後就有看到說我們提領出來的出金有可能是其他被害者轉過來的錢,我就想試著還給他們。9/9號有做二次筆錄說明這次的部分。那這兩天有銀行回我第一筆是無摺存款找不到人,第二筆有聯絡到匯款人說會跟我聯絡但到現在都還沒聯絡。目前彰銀帳戶錢有回存5萬7千進去不動。想問說自己的帳戶這個部分匯款人有來報案跟沒報案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呢?(法院的部分是怎麼判的)(截圖對話都有留著)
匯款人有沒有報案跟對你提出告訴,都會在起訴書的證據清單看到這些人的匯款資料。
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處理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