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以下三個問題,店長及老闆是否違法?
1. 我在超商工作,固定單週星期六下午開會,規定休假的人要到,晚班也要提早來,但店長說這不算加班,不能打卡。
2. 被店長要求需提早一小時到店裡作帳,有打卡,但店長會從後台修改考勤,她說上班前過來作帳不算加班,所以沒有加班費。
3. 我因為生病高燒,陸續請了幾天病假,但薪資條上卻變成事假,跟老闆確認後,老闆回覆這就是事假,證明只是讓大家知道我沒有亂請假而已。
我以為病假是法律保障、所有勞工都享有的,難道大型連鎖超商的員工是真的沒有病假可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