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網:http://www.legis-pedia.com
列印日期:2024-12-25

未經過允許用錢?

匿名(一般會員) 損害賠償‧保險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2024-12-13 17:43

請問
A像我借錢不還,後來B幫我向A追錢成功後。
B未經告知把追到的錢花掉,事後向B詢問討到的錢一直遲遲沒下落才說有急用先用掉了! 我能像B提告什麼罪行
之後遲遲追錢B用各種理由拖延!
偏偏前面紀錄不小心手機壞了!
只剩後面討錢的對話!
但有其他朋友知道這件事!
後面要求補簽用的金錢簽借債紀錄也不回應

債權人
證據只有Line要錢紀錄
債務12萬
想了解有構成 竊盜 或是 侵佔嗎


關於刑事似可以侵占罪繩之

第 335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關於民事應可以

第 544 條第1項  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有過失,或因逾越權限之行為所生之損害,對於委任人應負賠償之責。

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第 184 條第1項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