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身為《還願》的玩家,我來試著回答一下!
一、
(一)家暴行為的定義: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規定,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下面舉了些例子,說明什麼樣的行為符合家暴行為定義。[1]
1.身體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包括有鞭、歐、踢、捶、推、拉、甩、扯、摑、抓、咬、燒、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
2.精神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又可分為三種:
(1)言詞虐待:用言詞、語調之方式對被害人進行脅迫和/或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如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
(2)心理虐待: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辱、不實指控、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被害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
(3)性虐待: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3. 經濟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 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強迫擔任保證人、強迫借貸等惡性傷害自尊的行為。
(二)而在遊戲中,杜豐于對杜美心可能涉及家庭暴力的行為,在於因經濟狀況不佳,而期待杜美心參加歌唱比賽成名後有所收益,可能構成精神層面的家庭暴力,是引起被害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
(三)至於杜美心生病不求醫,反而尋找神棍幫助的部分,應為濫用對杜美心的親權,也就是說杜豐于違反了身為父親,對於女兒的保護及教養義務。保護義務指的是防衛子女有害及不利益的發生,避免阻礙子女身心健全之發展。尋求神棍何老師的協助,不僅讓家中經濟狀況更糟,使家庭氣氛不和睦之外,杜美心的病也無法得到良好的治療與照護,所以是一種濫用親權的行為。
二、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負有保護與教養之權利義務,也就是說,杜豐于與鞏俐芳共同負擔對於杜美心的保護與教養之權利義務。若故事發生在現今,當杜豐于對女兒做出一些可能不當的行為時,鞏俐芳可以採取下面兩種法律行為。
(一)向法院請求停止杜豐于行使親權
杜豐于違反對於女兒的保護與教養義務時,根據民法第1090條規定,父母之一方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法院得依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故鞏俐芳可請求法院宣告停止杜豐于之親權。
(二)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根據家暴防治法第10條規定,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而杜美心為未成年人,又根據民法第 1086 條所示,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故鞏俐芳可以杜美心法定代理人之身份,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疑問,遊戲愉快!
註腳